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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bo手机官网实验中心动物实验室使用须知

2024年04月24日 11:08  点击:[]

1. 提前预订实验室,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并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和安排实验室。

2. 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实验垃圾及动物尸体需及时(不超过6小时)处理(送到学校垃圾房) 避免污染环境。

3. 每天检查光照、温度、湿度、通风及实验动物健康情况。

4. 每周更换12次垫料及饮水瓶,更换的笼具及饮水瓶要及时清洗、晒干或消毒后再用;实验室每周至少打扫2次卫生,消毒12次。

5. 善待动物,经常检查饮水瓶是否漏水,减少因操作不慎引起的动物死亡及患病;不得给动物饲喂霉变的饲料及饮用不清洁的水;不得戏弄与虐待动物;更换 动物笼具时注意防止动物逃逸;做好自身防护,以免被动物咬伤。

6. 不同品系的实验动物不得混养于同一实验室内,不得在同一实验室内做有互相干扰的实验;不得使用遗传背景不清、来源不明的无证动物;各实验室的管理人员不得互串。

7. 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避免人为损坏。

8. 注意防火、防盗,实验完毕离开时要检查水电、门、窗及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

9. 换垫料时务必倒干净才洗刷,以免阻塞下水道。

10. 实验结束后,搞好实验室卫生,交回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验收实验室仪器及其他实验物品,如损坏或丢失需按价赔偿,并结清帐目。

11. 应用本中心提供的实验动物,应及时向本中心办公室索取“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证明;在实验结束后索取“动物实验设施使用证明”,并妥善保管。

12. 请实验者务必认真阅读此须知,若有违规者,将停止实验室的使用,并留下不良记录。



2007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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