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yobo手机官网教研室工作管理条例

2024年04月24日 11:18  点击:[]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管理水平,使教学研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中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是按照几门同类或相近的课程而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包括公共体育)。其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组织运动训练、理论和实践教学,开展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组织学校、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活动好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和学术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条  教研室在院、系领导下,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院当前中心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学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撤销、合并、重组教研室;教研室主任由学院组织竞聘产生,并每年向学院和本教研室汇报工作。

第二章  教研室工作内容

第四条  基本要求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适应现实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  

2. 学习党的教育方针与政策,对教师进行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师德教育。

3. 用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学生,为人师表。

4. 掌握全室教师的生活状况和健康状况,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解决教师的有关困难。

第五条  教学工作

1. 落实和执行教学、科研、训练、竞赛、实习、招生等任务及完成与之相关的社会工作。

2. 组织集体备课、集体听课、看课以及集体评课,有计划地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程体系的改革探讨,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少于4

3. 有计划地组织观摩课和教学竞赛课,定期相互交流教案、讲稿以及教学经验。

4.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大纲、训练大纲、试题库或试卷库、实习实践方案等各种教学文件。

5. 组织教学竞赛、统一考试、脱钩命题、交叉评卷、集体阅卷等学生课程考核工作。

6. 有计划地听取学生对教研室承担课程的教学改革建议。

7. 做好本科生的培养工作,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对毕业生论文选题、撰写进行指导,审查、组织答辩评分等工作。

第六条  科学研究工作

1. 开展以教学为主的科学研究和其它科研工作;讲师以上的教师要有相对稳定的科研方向。

2. 根据国家和学校、学院的需要,主动申报、承担和完成教改、科研课题。

3. 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业务进修、论文报告会或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  运动训练和竞赛工作

1. 承担院代表队和运动训练课的教学任务,审核训练计划、评定训练效果并申报相关经费。

2. 负责组织全院学生的单项竞赛或综合性竞赛。承担学院承办的大型比赛的组织与裁判工作。

3. 有计划地培养教师和学生达到等级裁判员、等级运动员标准。

4. 承担学校、学院承接的外单位的训练和裁判工作。

第八条  教材建设工作

1. 根据学院的教材建设规划、有计划地编写各层次各课程的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声像教材。讲师以上职称教师应承担各种教材的编写工作。

2. 向学院推荐正版优秀教材。

第九条  场馆器材建设工作

1. 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提出运动场馆与器材建设的建议与意见。

2. 制定运动场馆管理条例并督促执行。

3、 向学院图书资料室、教学档案室提供本专业的资料信息及材料。

4、 按照学院要求做好场地工作人员的年度考评工作。

第十条 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 根据学院师资建设规划和教学、训练、科研任务,结合教研室定编定岗要求,提出教师调配计划。

2. 为青年教师安排导师,制定培养方案,使之尽快适应本院的教学环境和人文环境。

3. 充分发挥学术带头人的作用,建立学术梯队,帮助教师确定个人专业发展方向。

第十一条  组织管理工作

1. 制定教研室发展规划。

2. 建立健全教研室各项规章制度。

3. 建立教学、训练、科研、竞赛、师资业务和管理工作档案。

4. 每学期初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期末进行教研室工作总结并上报主管部门。

5. 定期向院、系汇报工作,及时向教师传达院、系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督促执行。

6. 对所发生的教学事故,及时向院、系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

7. 保持教研室办公场所环境的整洁美观。

第三章  教研室成员

第十二条 教研室成员要遵守并执行教研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按要求参加教研室的各项集体活动。

第十三条 教研室成员要加强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主动关心教研室建设并对本教研室建设和工作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四条 教研室成员要互相帮助,加强团结,取长补短,共同努力,完成教书育人的任务,树立良好的教风。

第十五条 教研室成员应维护和管理好教学场馆和器材设备。

第十六条 教研室成员应服从教研室主任分配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安排。

第四章  教研室主任

第十七条  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

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 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全面掌握本教研室承担的教学任务情况,并在本学科领域中的某一方面有较高的造诣。

4. 了解国家有关教育教学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八条  教研室主任的职责

1. 主持教研室的工作,研究、制定并落实学科发展计划。

2. 组织并落实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 规划教材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4. 领导制定本室各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大纲、训练大纲、试题库或试卷库、实习实践方案等各种教学文件。

5. 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书、教学课表、教学日历、考试试卷、双向细目表、试卷分析等教学文件。

6. 组织并督促全室教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每月听课不少于两次,定期听取学生对所属课程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 按计划组织本室的教学考核工作和教学竞赛活动。

8. 对运动场馆的维修、教学器材设备的更新、添置提出意见与建议。

9. 制定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

10. 组织并做好本教研室所属的实验室、运动场馆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和管理工作。

11. 组织教研室的业务学习、学术交流及教学研究活动

12. 配合党支部做好教研室成员思想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

13. 审核教师的工作量表并提出合理的分配建议。

14. 做好教研室文档建设与管理工作,定期总结经验并及时向学院汇报。

15. 参与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对教师的职称评定、聘任、进修事宜提出意见。

16. 按学院的规定,利用教研室的学科优势,积极开展创收活动。

第五章  教学小组长职责

第十九条  教学小组长工作职责

1. 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有计划地完成教研室分担的各项任务。

2. 组织制定教学小组工作计划。

3. 组织本组教师集体备课,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研究教学内容与教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 组织教师坚持经常性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活跃学术气氛。

5. 做好本组所属课程结束时的考试工作,坚持做到集体出卷、集体阅卷。

6. 对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教学质量,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

第六章

第二十条 本条例经院务会议和全院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由院务会议负责解释。本条例如有与学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按学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yobo手机官网

2019418


上一条:yobo手机官网教研室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下一条:yobo手机官网教学管理条例

关闭